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城乡供需 > 日常供需 > 打听个事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,哪种可以再生育?

    惠民梦之篮     2017-10-22 14:11:45     浏览:73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1
    发帖人:惠民梦之篮
    级 别
    贡献值
    免费发布 注册会员 点击查看电话号码
    2015年12月27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明确规定“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”,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    符合以下条例的经批准可以再生:1.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;2.夫妻双方一方是独龙族、德昂族、基诺族、阿昌族、怒族、普米族、布朗族、景颇族的;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夫妻双方申请,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。1.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;2.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过,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;3.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,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。

    打赏捐赠
    1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